1.采购项目名称:荥经县龙苍沟旅游环保法庭(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法庭)建设项目设计。
2.采购人:荥经县人民法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荥经县龙苍沟旅游环保法庭(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法庭)建设项目设计。共1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6.2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不支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卖起止时间:2024年 06 月 28 日至2024年 07 月 04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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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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