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己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发〔2023〕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争取自治区、银川市及市本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交货安装期:交货安装期:60天(其中交货期:40天,安装工期:20天)
2.5 招标内容: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有类似业绩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如为生产商投标的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如为销售代理商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电梯安装(含修理)),并出具产品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须盖制造厂家公章)和拟供货物生产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盖制造厂家公章)。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上午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