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4年新型渠道区场景化营销外包执行服务项目,不含增值税预算总金额250700元(人民币)。
1.2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2024年新型渠道区场景化营销外包执行服务项目,福州涉及13个区县:鼓楼、晋安、台江、永泰、罗源、福清、连江、仓山、闽侯、马尾、闽清、长乐、平潭。
合同执行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月。
合同签订后前3个月为试用期,若乙方服务整体考核连续3个月被甲方评定为C级,合同提前终止。框架合同履行期间,如本项目中选金额执行完毕或下一轮集中采购结果生效,本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到期前倒数第1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具有履约能力并且乙方的资质符合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且月度平均分数达到90分及其以上;并结合项目特点,评估续约单价相比同期市场单价是否有竞争性,单价仍有竞争性的,甲方可选择续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照原中选单价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2次,每次续签合同期限最长为8个月。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总价限价为不含税250700.00元,其中执行费不含税最高限价22563.00元,单次大中型场次费限高不含税单价2200元/场,单次小型场次费限高不含税单价1500元/场,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任何一个最高应答报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应答人所应答不含税服务费只能填报固定金额228137.00元,填写其他报价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应答人需提交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内完成的业绩总金额(含税)不少于25万元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同类项目指广宣营销类相关经验】至少1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电子合同除外)、合同号(如有)、金额页及其前后页(如有)、合同标的物内容,如为框架合同还需要另外提供订单或结算依据(结算依据为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验结果截图;
(2)业绩时间:专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金额:专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的为准,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合同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4)业绩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无法辨识标的物或金额的一律按无效业绩认定。
2.1.4应答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配置服务团队,要求配置现场人员【(1)大中型场次现场配置不少于5人;(2)小型场次现场配置不少于3人】,配置专项人员负责对接现场沟通、现场布置等服务,现场做好手续完备确认。(需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承诺函)。
2.1.5.应答人须承诺在合作期间将不会与福建省联通及其市分公司以外的省内其他电信运营商建立年度长期合作关系。(提供承诺函)。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7.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修订)》(中国联通集团【2021】150号)规定,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报价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9)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行贿或者其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其他危害中国联通利益的行为。
如因存在以上所列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视其不当行为对中国联通利益的损害程度,设定 1—3年的禁入期限。中国联通还将对其实施了以上所列行为的实际操作人员、主要决策人等相关人员采取禁入措施,该类人员在禁入期内不得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联通的任何业务合作活动。
(10)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7日17时30分至2024年07月0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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