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尹山校区校舍维修与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06254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尹山校区校舍维修与管道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等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磋商响应单位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所具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10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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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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