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麟游县河西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由麟游县水利局以麟水发(2024)23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麟游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麟游县崔木镇河西村
2.2工程规模:建设内容:麟游县河西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区位于麟游县崔木镇河西村,距县城约48公里。涉及崔木镇河西村,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78k㎡,具体建设任务如下:1、工程措施:砂石道路381.17m,水泥道路270.52m,坡改梯3.34h㎡,道路排水303m,运动广场1处,文化彩绘墙255㎡,透水砖休息区1处,美丽乡村标牌1座,宣传标牌1座,木质花箱4座,过路涵管1座,桥台锥坡60m,河道护岸100m;2、生态湿地:生态湿地土建870㎡,柳树7株,水生鸢尾55株,银杏15株,马尼拉965㎡,荷花55㎡,薰衣草30㎡,护岸墙150 m,引水渠60 m;3、林草措施:补植水保林259.7h㎡,行道树53株 ;4、封禁措施:614.96h㎡(包括封禁告示牌8座)。
2.3工程总投资:368.00万元
2.4计划工期:9个月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标项名称:
施工3标项:麟游县河西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二次)施工3标项。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
施工3标项:生态湿地:生态湿地土建870㎡,柳树7株,水生鸢尾 55 株,银杏15株,马尼拉965㎡,荷花55㎡,薰衣草30㎡,护岸墙150m,引水渠60m;补植水保林76.58h㎡;行道树53株;桥台锥坡0.01h㎡;封禁治理614.96h㎡(包括封禁告示牌8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3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即2020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网查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经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承诺真实性的法律责任自负)。
6、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在本工程拟投入的所有投标人员、管理人员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近一年(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9、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10、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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