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已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10-520400-04-01-55349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安顺市西秀区华西办二桥村;
项目规模:新建规模 2.0 万 m3/d 的城市二级市政污水处理厂一座,厂区总占地约 31.40 亩,配套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设备(综合楼、进水泵房、沉砂池、AAO 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变配电房等),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1328.00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109.6600 ;
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 ;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相关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审计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7月05日00时00分00秒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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