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地点:江苏宝莱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工程(项目)规模:包括1吨/小时废水处理建设工程,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制造、包装、装卸、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技术指导、员工培训、质量保修等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计划工期:2024年7月底具备土建施工条件,2024年10月初具备废水处理设备到厂和安装条件。安装调试期不得超过3个月(2024年12朋31日)。质保期12个月。
3、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必须保证设备的完整性)。
A. 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1吨/小时废水处理方案设计、平面图布局设计、工艺流程设计、土建施工图设计与施工、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及工艺调试等。
B.废水处理系统及附属设施的系统设计、设备制造、供货、运输、安装、成品保护、调试、 整改、性能保证、验收、工程保险、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配合完成环保验收与正常生产运行有关的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消除和保修等所有工作及内容。。
二、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4、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具有同类工程(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发票);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申请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丙级(含)以上资质;
(2)工业污水方案解决、废水处理设备销售的相关的资质
(3)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4) 岗位人员有相关的注册环保工程师等岗位资质证明;
(1)设备厂家或其授权的区域总代理(并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包括: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公开招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时,该代理商须获得设备厂家对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无论公开招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设备厂家,均须提供投标设备相似或类似设备的成功销售业绩;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有类似项目经验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其他条件:
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本公告公示期间为: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起至2024年7月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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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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