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东部片区生态环境整治与综合提升工程(一期)盛泽湖南片区(二区河新开河道、凤起南路北侧河新开河道、盛堂河新开河道)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二、招标编号:
JSSW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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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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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招标代理服务 |
水环境提升项目(盛泽湖南片区:二区河新开河道、凤起南路北侧河新开河道、盛堂河新开河道)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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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造价咨询服务 |
本项目共有二个标段,每标段拟成交一家单位,开标顺序按标段编号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但每家投标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不得超过1个。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四、服务期限: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具体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五、报名资格条件:
1、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报名资格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7月04日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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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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