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地点:平安大道与洞庭湖路交叉口东南角。
1.2 项目规模:工程投资约6000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各专业或专项工程等)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各阶段,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合格总工程量达到50%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监理费(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中标费率)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监理费(已完成合格工程价款*中标费率)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监理费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佳宝儿童医院续建工程(包含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各专业或专项工程等)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1.7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结算价的1.2%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4年1月份(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4.5其他条件:
4.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5.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5.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5.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4.5.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5.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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