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000.000000万元(采购包1:19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0万元;采购包3:210.000000万元;采购包4: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①一标段约为190万元/2年;二标段约为300万元/2年;三标段约为210万元/2年;四标段约为300万元/2年;
②一~四标段服务收费标准均为25元/小时(含服务费、管理费、服务人员交通费及通讯费等),服务对象暂按人计算,具体人数以实际服务为准,根据政策调整,可适当调整服务人数;
③报价要求:本项目一~四标段均采用固定价格(即服务收费标准为25元/小时不能更改)采购的项目,故固定价格外的其他的响应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1)一标段采购范围:新坝镇、渔业社;
(2)二标段采购范围:油坊镇、兴隆街道;
(3)三标段采购范围:八桥镇、西来桥镇;
(4)四标段采购范围:三茅街道、良种场;
(5)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开、评标顺序为:一标段→四标段;在前一标段中被推选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将不再参加下一标段的评审。
2.采购需求(简介):扬中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函第7条)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B至第E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第B至第E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一、二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一、二标段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②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一、二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一、二标段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包2
1.本项目一、二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一、二标段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止。
2.方式:(请登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19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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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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