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武威市分公司2024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4062704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武威市分公司2024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采购项目。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设备型号最高含税单价(元/台)
低速电动车交流充电桩集中式充电桩(10端口)954.04
分布式充电桩(1端口)150.29
分布式充电桩(2端口)212.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低速电动车交流充电桩,包括集中式和分布式充电桩,不含安装服务。具体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产品大类产品名称设备型号物料编码产品编码预估采购数量(台)
充电桩低速电动车交流充电桩集中式充电桩
(10端口)014102010101010300012810211104
分布式充电桩
(1端口)01410201010105030000082810111100
分布式充电桩
(2端口)01410201010109030000072810112400
2.2采购预算金额:199000.00元(含税)。
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签订金额为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2.4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以最终下达的订单为结算依据。合同以预估采购金额为准签订。
2.5交货地点:武威市(甲方指定地点)。
2.6供货期:接到甲方订单后1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7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②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③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须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图”。
(4)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须提供承诺书及对应要求网站的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的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7日1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武威市分公司2024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4062704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武威市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武威市分公司2024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采购项目。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设备型号最高含税单价(元/台)
低速电动车交流充电桩集中式充电桩(10端口)954.04
分布式充电桩(1端口)150.29
分布式充电桩(2端口)212.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低速电动车交流充电桩,包括集中式和分布式充电桩,不含安装服务。具体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产品大类产品名称设备型号物料编码产品编码预估采购数量(台)
充电桩低速电动车交流充电桩集中式充电桩
(10端口)014102010101010300012810211104
分布式充电桩
(1端口)01410201010105030000082810111100
分布式充电桩
(2端口)01410201010109030000072810112400
2.2采购预算金额:199000.00元(含税)。
2.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签订金额为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2.4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以最终下达的订单为结算依据。合同以预估采购金额为准签订。
2.5交货地点:武威市(甲方指定地点)。
2.6供货期:接到甲方订单后1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7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②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③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须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图”。
(4)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须提供承诺书及对应要求网站的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的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7日1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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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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