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8项目名称###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租用班车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标段划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要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采购计划-[2024]-********号-###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租用班车项目租赁学生校车16辆,每车定员不低于41人,接送学生上放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元/年********元采购需求###市朝阳区明德小学校16辆校车服务,每车定员不低于41人,接送学生上放学;合同履行期限:每辆服务期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共三年服务期;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根据《条例》第九条提供相关运营资质。供应商应按照#****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网站和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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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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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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