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FH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选择3至6家银行业法律服务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的律所,建立恒丰银行合肥分行合作律师事务所库。
2.采购内容:(1)非诉法律服务:其中包含法律咨询、法律审查、法律谈判、法律意见书撰写、法律培训等服务。(2)诉讼法律服务:包含仲裁、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等案件的诉讼代理服务。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服务地点:恒丰银行合肥分行(含分支机构)所在地及具体业务所涉及地区(含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下管辖地等案件相关地区)。
5.服务要求:入围律所至少能够提供三人及以上的服务团队,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响应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6.二阶段使用方式:投标人入选合作律师事务所库后,招标人针对具体项目,采用磋商方式选择服务律所。
7.包号划分:1个包。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总体业务素质过硬,有较强的专业优势,有负责民事、劳动争议法律事务方面相当数量的专业人才和丰富经验(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拟派出的团队成员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为银行业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或诉讼案件代理(主要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等法律服务。
注:(1)提供拟派服务团队成员名单以及律师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2)如有诉讼案件代理业绩,须提供代理合同及胜诉裁判文书扫描件;如为常年法律顾问等其他法律服务,仅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信息(如项目实施人员姓名),需额外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且近三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
5.承诺接受招标人风险代理方式:(1)全风险代理前期不支付任何代理费用,待完成法律服务后,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2)部分风险代理前期可支付部分律师费,完成法律服务后,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的费用。(须提供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7月17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请登录)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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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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