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7-2024-01130
3、项目名称:新洲区2024年省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69.261254(万元)
6、最高限价:368.756818(万元)
7、采购需求:
新洲区2024年省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的独立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经社保主管部门盖章),提供无在建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5)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及班子五大员身份证、岗位证 (安全员提供安全考核C证) 、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经社保主管部门盖章);以上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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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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