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
3、项目名称:秭归县中医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0.0(万元)
6、最高限价:188.0(万元)
7、采购需求: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维护院内交通秩序等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工作岗位值班制。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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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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