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雅安市2024-2025年医院电力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一家提供电力维保服务的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数量等见下表:
2
维修服务
1
14000.00
13
15820.00
40000.00
/
43380.00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项) |
预估不含税总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
1 |
电力保障服务 |
1 |
26000.00 |
6 |
27560.00 |
|
合计 |
|||||
1.3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1.4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5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电力维保服务不含税总价限价为26000.00元,维修服务,维保服务不含税总价限价为14000.00元】,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6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不含税总价为4.00万元,电力保障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6%、维修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13%,含税总价为4.34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电力维保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四川省雅安市。
2.4服务标准:达到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现行标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2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含)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累计含税总金额不少于5(含)万元。【注:(1)类似业绩范围:电力系统维保服务类;(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四川省分公司】列入【电力维保服务类】同类“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参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5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应答方的:
(1)如分公司参选,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本项目,且参选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6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 约定的情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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