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地下综合管廊2024-2025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徐圩港区;
2.2 采购范围:成交人在采购人的管理下开展地下管廊所有设备的运维检修及维护保养、廊内保洁及消杀、土建巡查、地下管廊安全保护范围巡查等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具体工作,并应遵循采购人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详见任务书;
2.3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如提前进入现场开展前期准备等工作,不计算在履行期限内。如供应商成交后不能按照合同及响应文件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4 磋商控制价:240万元。本控制价包含合同期内管廊运维服务产生的人员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人员工资、劳保用品、社保公积金、加值班费、节假日福利、防暑高温补贴及药品冷饮、体检费、商业保险、管理费、税费、一般消耗性材料及工器具、劳务人员的用餐、住宿、通勤及人身伤亡事故处理费、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需求。
2.6服务范围:地下综合管廊的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控井盖、排风机、排水泵、照明、仪器仪表、消防控制、中控平台等。具体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照采购人要求和指令完成相关工作。
2)对地下管廊进行廊内土建巡查,检查管廊内渗漏水、沉降位移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3)对地下管廊安全保护范围进行日常巡查,对违规施工作业、洞口封闭等检查情况做好巡检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4)对地下管廊内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消防控制等所有设备进行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按设备巡检内容每月不少于1次巡检率100%,每天上报巡检记录。
5)对损坏或需跟换配件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6)对地下管廊中控平台进行日常巡查,及时记录平台报警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场处理,并且保证中控平台24小时不少于1人。
7)对地下管廊进行廊内保洁,包括水泵集水坑清淤、排水沟积水清理、廊内结露除水、施工垃圾清理等。
8)按照消防相关规范完成消控室值班与消防设备巡检工作。
9)采购人交代的其他事项。
10)成交人根据上述要求和工作范围,负责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全面实施以及紧急部署的任务,除中控人员、消防值机人员在岗,其余人员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外每天24h不少于两人在岗值班(含公休日、节假日)。
3. 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相关承诺:供应商需承诺能提供满足《项目任务书》要求的人员,人员均应为供应商自有员工,并承诺拟成交供应商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派驻的相关岗位人员信息,同时应满足采购人要求。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相关承诺或未能按照要求配备人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磋商评审小组提出的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未响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4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生产型企业运维服务的类似业绩;(①业绩合同扫描件件,合同需清晰反映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②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开票日期须在2021年1月1日后且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担任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经理、董事、监事)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参与港控集团及子公司项目采购存在围串标情形且被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5日;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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