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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体育馆改造维修及第三食堂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及财务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6 收藏项目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1.1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体育馆改造维修及第三食堂改造提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该项目的造价及财务审计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体育馆改造维修及第三食堂改造提升项目造价及财务审计服务。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服务地点:(请登录)

2.4采购需求: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食堂、体育馆改造维修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包括:一层学校食堂改造装修工程、二层及三层体育馆改造装修工程、屋面改造工程、楼梯屋面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改造总面积为:1620.44㎡;第三食堂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一层改造装修工程,二层改造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改造总面积为:2335.28㎡。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及财务审计。

(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服务内容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费用增减由双方另行商议)。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采购范围:(1)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结算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2)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及本项目各级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2.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委托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审计服务工作结束。具体以采购人单个项目下达的任务书开始计算服务周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只接受造价咨询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且造价咨询单位须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磋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参与,双方均需提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①提供2022年度或者2023年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若为联合体参与,牵头单位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参与,双方均需提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为联合体参与,双方均需提供。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5.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5.3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注:若为联合体参与,双方均需提供。

3.6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1)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前3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四、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7日起至2024年7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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