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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运行环境建设(海西中心站德令哈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6 收藏项目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请登录)受青海省地震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运行环境建设(海西中心站德令哈台)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编号

(请登录)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运行环境建设(海西中心站德令哈台)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917233.57元

招标控制价

917233.57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续》;

(4)因为工期紧张,为了按期完成施工进度,青海省巨灾防范工程运行环境建设台站基础设施维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地区。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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