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0时3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郴州高速日常养护项目经理部交安隔离设施材料采购项目已由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交安隔离设施材料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耒宜高速(G4京港澳高速郴州段,2001年通车、2013年大修)、汝郴高速(G76厦蓉高速郴州段,2012年通车)、郴宁高速(G76厦蓉高速郴州段,2012年通车)、衡桂高速(G0421许广高速郴州段,2012年通车)、桂武高速(G0421许广高速郴州段,2012年通车)、炎汝高速(G0422武深高速郴州段,2013年通车,2017年12月28日,炎汝高速(南段)即井坡至三江口18.99km建成通车),全部里程小计604.802km(其中主线里程517.690km、联络线里程87.112km)。其中桥梁共449座。
随着工程施工的逐步展开,为保证正常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交安隔离设施材料,现对交安隔离设施材料进行公开采购。
标段内采购数量为2年的预估数量,合同周期为2年,合同采用“1+1”模式,每年签订一次,年度合同金额为采购总金额的1/2,年度内实际结算工程量超合同预估工程量时,增加部分结算单价降低2%。年度合同结束后,采购人根据对供应商的考核结果,有权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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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金额(万元) |
交货地点 |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
交货期限 |
供货周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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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安隔离设施材料 |
详见供货要求 |
834.34 |
指定地点内 |
2024年7月 |
自采购人发出指令后3个月完成当期所有材料的交货 |
2年 |
国标材料 |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响应人应为材料的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材料代理商,若响应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提供隔离栅、防抛网、复合立柱材料的合法授权书。隔离栅、防抛网、复合立柱材料还需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3)业绩要求:近3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670万的交安隔离设施材料业绩。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3.4每个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若供应商同时响应1个标段,响应文件中不得使用同一供货业绩。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评为D级的响应人,在信用等级适用期内不允许其参与报名。对响应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6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采购人不接受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8其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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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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