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春晖路451号商业一号楼商业05房屋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一标段 已由 东复数[2024]20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海县城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改造规模及内容包括城区内供电局宿舍、计生委宿舍、交警队宿舍、农行宿舍、国税局宿舍等11个老旧小区,建设内容包括内墙面出新(主楼、车库、围墙、楼道内)、屋顶防水、停车位划线、落水管更换、新增配套设施(例如宣传栏、消防设施等)、楼道灯更换、加装太阳能路灯、飞线整理(弱电)、小区活动广场及绿化景观改造、雨污分流(新建污水管、新建雨水管、管道疏通、各类检查井、化粪池清掏、道路、铺装恢复等)、楼梯护栏除锈出新等;
2.3 监理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 ”、“三管 ”、“一协调 ”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
2.5 监理服务招标最高限价: 5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6 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在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 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
551 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 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原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 意(建设单位同意书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 《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2021]336 号、连建发[2021]338 号文;
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6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 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
投标报价(100 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 1 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法三、四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 ×K。
K 值的抽取范围为 95% 、96% 、97% 、98% ,K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评标基准价 =A ×Q1+B×Q2。
Q2= 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10% ,15% ,20% ,25% ,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 06 月 26 日至2024年 07 月 04 日。
5.2 获取方式:(请登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07 月 10 日上午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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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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