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控制价):7078335.8元
采购需求: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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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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