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溪下水库安全隔离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曙区溪下水库安全隔离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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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建设内容 |
施工工期 |
质量要求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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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海曙区溪下水库安全隔离设施建设 |
3个月 |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
31.6899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7日09:00时至2024年7月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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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海曙区溪下水库安全隔离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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