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旺湖路新建电缆通道五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7595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50.759582万元
采购需求:
旺湖路新建电缆通道五期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30天,如不能如期完工,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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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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