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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湖科学城智慧产业和生态提升融合发展项目—市政二标(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6 收藏项目

 

 

苏州太湖科学城智慧产业和生态提升融合发展项目(项目名称)苏州太湖科学城智慧产业和生态提升融合发展项目—市政二标(施工)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太湖科学城智慧产业和生态提升融合发展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3〕3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科技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科技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太湖科学城智慧产业和生态提升融合发展项目—市政二标(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太湖科学城

2.2建设规模:马涧路北组团北侧区间路,科憬路西延道路新建工程,龙昌路东延道路新建工程,牛头山、姚江山、馒头山引水上山新建工程,科泰路道路新建工程(包含一座最大单跨45米以上的桥梁),嘉陵江路道路新建工程,马环连接线北新建道路,镇湖路等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0000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0189001003

苏州太湖科学城智慧产业和生态提升融合发展项目—市政二标(施工)

苏州太湖科学城智慧产业和生态提升融合发展项目—市政二标(施工)

30000

/

517

2.4其他:____/_____。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06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跨45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增加提供图纸、业主证明材料等加以佐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须将投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上传至规定端口,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7)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8)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末位得分相同的申请人同时入围;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为9 家时,全部入围;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少于 9 家时,招标人将重发公告。(9)被住建主管部门禁止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项目所在地区级承揽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3、联合体牵头方2021年06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跨45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增加提供图纸、业主证明材料等加以佐证。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5、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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