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2024年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含油污泥转运处置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需对庆城、华池、环县、合水县、宁县区域压裂作业现场产生的含油污泥、压裂返排砂进行转移、处置及无害化处理。服务过程必须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政府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清理处理,清理后现场达到长庆油田分公司及陇东油气开发分公司页岩油产能建设项目组环保管理相关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对甘肃境内的庆城、华池、环县、合水县、宁县区域钻试、压裂作业现场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及无害化处理,预计清理处置含油污泥、压裂返排砂15000吨,计划投资1900.5万元(不含税)。拟选用2家具有相关污油泥、压裂返排砂转移、处置资质的清理单位(厂家)进行清理、转移及无害化处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7600吨,排名第二的中标人7400吨,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不能超过计划投资。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4标段划分:
£ 是,划分为 / 个标段。
R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其中核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类),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类似含油污泥项目处置业绩(须附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附查验截图)。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 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需提供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岗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1台及以上危险废物专用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不能与其他投标单位提供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相同)。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车辆为第三方运输单位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6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06 月 26 日 08 时至2024 年 07 月 02 日 24 时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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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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