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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海复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日期:2024-06-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海复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工程规模:工程估算投资约26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7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2024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海复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及后续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

2.4监理服务期:约180日历天,具体对应相应的施工和保修期。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人员数量为一名。

3.6 拟派全过程造价控制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以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人员数量为一名。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启东市内最多有二个在监工程(不含本项目),启东市外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工程但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规定。若有隐瞒经核实,作废标处理,并记不良记录一次。

3.8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标准》。

3.9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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