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厦门市海沧区沧湖东二里129号1805/1806室、132号1806室住宅、138号地下一层第115/124/180号车位及滨湖路1862号商业房地产
厦门市海沧区沧湖东二里129号1805/1806室、132号1806室住宅、138号地下一层第115/124/180号车位及滨湖路1862号商业房地产
日期:2024-06-26 收藏项目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在厦门产****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本转让方委托**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信息及其他要求 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点击打开)转让底价(万元)详见转让标的清单保证金(万元)详见转让标的清单拟公告期限(工作日)10标的所在地福###市是否允许联合竞买否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网络竞价,价高者得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1、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选择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只适用于三套房屋(及绑定销售的车位),首付比例按###市住房信贷政策,首套房20%,二套房30%。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首付款,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银行按揭贷款并付清其余转让价款。费用承担情况1、该房产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交易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转让过程中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相关房产,若政策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转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3、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备查文件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其他披露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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