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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松溪县总医院银医合作项目第一期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包含: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医疗电子票据配套签名系统、接口开发)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5 收藏项目
1、项目编号:FJSX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要求: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招标人(一级/二级/县级)及以上所在区域提供服务的能力以及投标人具备招标人(一级/二级/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由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提供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无重大合同违约、无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无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须就在职人员中是否存在有工商银行离职人员任职的情况进行说明,若有任职的须说明任职信息并承诺相关任职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须提供承诺函或说明(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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