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430万元
2.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次债券项下各期债券全部到期。
2.9 招标范围:合肥北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43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或总行)唯一书面授权。);
(2)投标人须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的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条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6条的信誉要求;
(4)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17日10:00。
4.2 (请登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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