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蓬莱区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项目监理已由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蓬莱区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莱阁(烟台市蓬莱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蓬莱区登州古城片区内,东至钟楼南路和钟楼北路,西至西关路,北至北关路,南至南关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烟台市蓬莱区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项目监理,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内容包含市政工程建设、河道水系建设、文旅服务建筑等工程改造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烟台市蓬莱区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项目监理,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内容包含市政工程建设、河道水系建设、文旅服务建筑等工程改造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其中,市政工程建设:主要是对区域内的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进行改造,包括5.975km的区域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及相应管网的改造;26348㎡的步行街道建设。2、河道建设:主要包括3.2km画河河道、3座改建桥梁(85㎡吉庆桥、85㎡汇贤桥、140㎡府后桥)的整治及周边道路、配套雨污分流、桥梁等工程的改造。3、文旅服务建筑:总建筑面积为50256.52㎡,其中包括9093.52㎡南部服务区、5007㎡中部旅游区、19916㎡北部服务区和16240㎡配套服务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总监要求:2名。其中,1名为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另1名为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且要求全国范围内均须无在监工程,并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未被更换。若拟任项目总监同时具有市政专业和房屋建筑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项目总监可以配备1名。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5.2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监理职责和分工,由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单位牵头。(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19日17:00至2023年01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蓬莱区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项目监理已由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蓬莱区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莱阁(烟台市蓬莱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蓬莱区登州古城片区内,东至钟楼南路和钟楼北路,西至西关路,北至北关路,南至南关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烟台市蓬莱区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项目监理,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内容包含市政工程建设、河道水系建设、文旅服务建筑等工程改造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烟台市蓬莱区画河文化旅游综合改造项目监理,分为一个标段。监理内容包含市政工程建设、河道水系建设、文旅服务建筑等工程改造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其中,市政工程建设:主要是对区域内的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进行改造,包括5.975km的区域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及相应管网的改造;26348㎡的步行街道建设。2、河道建设:主要包括3.2km画河河道、3座改建桥梁(85㎡吉庆桥、85㎡汇贤桥、140㎡府后桥)的整治及周边道路、配套雨污分流、桥梁等工程的改造。3、文旅服务建筑:总建筑面积为50256.52㎡,其中包括9093.52㎡南部服务区、5007㎡中部旅游区、19916㎡北部服务区和16240㎡配套服务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总监要求:2名。其中,1名为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另1名为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且要求全国范围内均须无在监工程,并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未被更换。若拟任项目总监同时具有市政专业和房屋建筑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项目总监可以配备1名。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5.2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监理职责和分工,由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单位牵头。(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19日17:00至2023年01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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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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