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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福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项目土建及设备购置安装监理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交泓福(烟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山区高疃李家沟村以东、磁阳路以北、东泽路以西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福山区高疃李家沟村以东、磁阳路以北、东泽路以西。本项目拟在烟台市福山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内新建生产车间、园区办公楼、园区能源中心、园区创新研发中心、园区物流仓储中心、园区试验车间、固废库、充电车棚、门卫,同时完善园区内基础设施,包含配套道路、雨污管网等。项目总净用地面积215327㎡,计容建筑面积306718㎡。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等所有施工范围为准的土建施工、设备购置安装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监理投标活动;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5日 08:00至2023年05月31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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