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期(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4857001 来源:开发区 浏览次数: 1237
项目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答疑
开标评标
中(定)标候选人公示
异议和投诉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通知书发放
合同及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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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4857(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期(EPC)已由/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一期(EPC),本工程为烟台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针对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50处二次供水泵房、相关供水管道及水表等进行设计改造建设。本工程建设内容是对现状二次供水泵房及供水管道进行设计,对不合格水泵、电气设备、供水管道及水表、安防设施等进行建设、更换及改造,投资额约7000万元。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竣工。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施工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设计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含建设内容的所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派;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号)执行。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或密码)。
3.5拟任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它形式不接受,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派;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号)执行。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或密码)。
3.5拟任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 3.3 财务要求:无
- 3.4 业绩要求:无
- 3.5 其他要求:无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它形式不接受,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6日 17:30至2023年10月09日 17:3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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