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莱山区岱山片区特色商业街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全程咨询(含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4555001 来源:莱山区 浏览次数: 806
项目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答疑
开标评标
中(定)标候选人公示
异议和投诉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通知书发放
合同及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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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莱山区岱山片区特色商业街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全程咨询(含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4555(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莱山区岱山片区特色商业街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全程咨询(含监理)已由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莱山区凤凰湖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50%,招标人为烟台凤凰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项目北至莱山区与芝罘区区界,西至山海路,南至轸大路,东至高新区交界
- 2.2 建设规模:工程费用约9800万元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到本项目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项目决算完成、项目评价完成、项目保修期结束,无任何问题时为止。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代表招标人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投资、进度、质量、风险、安全的管控,并提供以下技术咨询和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服务、预算审核、工程监理等,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决算、项目评价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建设内容:岱山片区北至新星南街、东至滨海中路、南至岱山社区南侧、西至观海路。先行实施新城北街、新城南街、祥石路提升改造及滨海中路公园广场建设,均为城市支路。
-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3.1.1须具有合法的注册资格;
3.1.2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存档】。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师)资格。咨询服务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项目要求。其中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造价师证书),安全负责人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监理部人员应满足工程需要,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号)文执行,项目部全体人员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 3.3 财务要求:不提供。
- 3.4 业绩要求:不提供。
- 3.5 其他要求: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监理单位,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2)系统内报名时,以牵头人报名为准;(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4日 15:00至2023年07月19日 17:3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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