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部门为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本项目属企业采购,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公告时间截止,本项目第3包、第9包、第11包、第12包、第15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本项目上述包件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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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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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车起重装置 |
组 |
1 |
合同签订30天内 |
百色 |
百色工务段 |
田靖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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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钢轨拉伸器 |
台 |
2 |
合同签订30天内 |
百色 |
百色工务段 |
田靖线 |
|
11 |
小型液压道岔捣固机 |
组 |
2 |
合同签订30天内 |
百色 |
百色工务段 |
田靖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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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型液压线路捣固机 |
组 |
2 |
合同签订30天内 |
百色 |
百色工务段 |
田靖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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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RTK线路测量仪 |
台 |
1 |
合同签订30天内 |
百色 |
百色工务段 |
田靖线 |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及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 投标人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1.4 各包件专业资质
第3包:平车起重装置
(1)路用平车加装起重装置的加装方案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运输局或铁路总公司)技术评审。
(2)路用平车加装起重装置须通过属地铁路局集团公司监造项目部验收合格,出具属地铁路局集团公司监造项目部验收证明。
(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第9包:钢轨拉伸器
(1)所投产品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含境内分支机构)或国内一级代理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第11包:液压道岔捣固机
(1)所投产品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含境内分支机构)或国内一级代理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第12包:液压线路捣固机
(1)所投产品取得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第15包:RTK线路测量仪
(1)所投产品取得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代理商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3)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从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1日(北京时间)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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