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情况 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收到书面反馈意见3份。其中一份(郑平)、一份(吴凯 、李耀妮)有效,其中一份(杜耀强、陈桂香)未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无效。针对两份有效反馈意见,主要意见情况如下:(一) 吴凯 、李耀妮不同意征###市青###路84号1栋2单元701号房,根据该户###路84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航务工程处职工生活区,系1992年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并于2000年#****局批复进行改扩建。经住户集体讨论决###路84号生活区全体住户不同意征收本生活区,因此不同意征###市青###路84号1栋2单元701号房。(二) 关于吴凯 、李耀妮不同意产权调换安置地及房屋等价值调换产权调整住宅地。不同意产权调换至林里桥家园安置小区,因林里桥家园安置小区周边教育、医疗、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条件相对较差,远###路84号所在地段,相同面积房屋价###路8###路段房屋价值相差甚远。想申###路(区人民医院-沛鸿中学###路(文物苑一旧梦之岛###路等###路段,进行调配安置。(三)关于吴凯 、李耀妮申请政务公开涉###路口建设有关文件。(四)关于郑平提出保障被征收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权利。二、对上述意见及建议的处理情况(一)不同意征收的问题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房屋征收部门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0〕3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20〕35号)等相关文件开展项目相关征收工作。(二) 关于不同意产权调换安置地及房屋等价值调换产权调整住宅地,不同意产权调换至林里桥家园安置小区的问题关于产权调换住宅房屋与被征收住宅存在土地级别差的问题以及产权调换房源的问题,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府规〔2020〕35号)等政策执行。(三) 关于申请政务公开涉###路口建设有关文件的问题关于申请政务公开涉###路口建设有关文件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711号令)第十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申请人所申请的具体政府文件,由申请人向制定文件的部门申请公开。(四) 关于保障被征收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权利的问题关于保障被征收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权利的问题,根据《补偿安置方案》第十五条,被征收子女入学已有明确规定,按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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