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脱硫除尘联合提效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设计及施工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裕翔大街60号。
2.2项目规模:300MW燃煤火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具体工作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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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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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除尘联合提效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设计及施工 |
高效稳涡施工、脱硫提效装置设计及施工 |
200 |
【脱硫除尘联合提效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设计及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环境工程(大气污染)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机组的脱硫塔内改造业绩(业绩应包含设计和施工,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相关报告、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25 10:36到2024-07-02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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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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