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分公司III常减压装置机柜间移位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III常减压装置机柜间移位复建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关于III常减压装置机柜间移位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陵石化工单[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III常减压装置机柜间移位复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金陵分公司炼油区域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200万元(含税9%)。
2.4标段招标范围: 新建机柜间(一层抗爆建筑物)、仪表DCS、SIS、GDS系统柜利旧移位,系统辅助柜(安全栅柜、电源柜等)部分更新,新增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3台、电缆及桥架按新路由更新敷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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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1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税))。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税))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税))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项目(单项合
同金额≥1000万元(含税))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6月26日 09 时00 分 。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 17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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