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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利用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支持油料“扩面积、提产能”项目(镇原县2024年麦后移栽荏千亩示范点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6-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4-0063
项目名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利用中央财政###县奖励资金支持油料“扩面积、提产能”项目###县2024年麦后移栽荏千亩示范点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荏种苗(穴盘苗)200万株(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
********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相关材料的,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投标人须提供由“****网站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 投标人须提供###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市财采********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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