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贤路东段道路及周边公共区域改造项目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4〕112 号的批复建设,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II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投资约3859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广贤路东段(聚贤路-创苑路)道路全长约 547 米,拟对现状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拟对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大楼南侧出入口和出入口周边公共区域进行提升改造;拟对宁波高新区科技广场公园地面停车场、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提升改造;拟对宁波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周围地面车位、照明系统进行新增和改造;拟对宁波高新区文体中心广场平台铺装进行修复;拟对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楼出入口部分空间改造。其中II标段建设规模为广贤路东段道路(创苑路-桩号K0+279.363)、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大楼、宁波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宁波高新区文体中心、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贤路东段道路(创苑路-桩号K0+279.363)、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大楼、宁波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宁波高新区文体中心、宁波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照明工程、公共区域提升改造、其他附属设施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详见补充文件。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部分阶段工期如下:道路部分及管委会综合大楼90日历天完工;文体中心广场30日历天完工;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0日历天完工;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楼90日历天完工,总工期自第一次开工报告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阶段工期从各部分工程开工日期起算)。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贤路东段道路及周边公共区域改造项目II标段(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2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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