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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红旗河(波庄河~通江闸段)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5 收藏项目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4-07-04 09: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西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04 09:00:00

发布时间:2024-06-25 17:24:37

采购编号:JSYZC080301Z20241733804

采购单位:扬州市水利局本级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谈判采购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采购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1、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第(十六)条: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有造价咨询能力(提供一名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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