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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司-物业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详见技术要求)

乙方提供驻厂运维服务

对厂区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定期点检及日常维修、保养;

对相关厂区设施设备或附属设备以零星建安项目实施保养或维修;

接收甲方报修需求并及时处理维修;

紧急事件的设备设施抢修、维修工作;

实施相关零星建安工程项目,单次维修预计金额10万以内(不含税)

2.1标段名称:青岛公司-物业基础设施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一汽物流(青岛)有限公司所属区域及相关管辖工作区域。

2.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三年

2.4最高投标限价:有。

序号

名称

最高单价限价(元)

总价(元)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人员费用

34693

416316

元/月

12

4人驻厂

2

物业维修项目(零星建安工程项目)

450000

450000

元/年

1

按需按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③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①②③均需具备),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具有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至少1个建筑工程维修类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每个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①发票和②进款单或收款单(①②均须提供,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

3.1.3企业诚信: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含永久禁止)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不含一汽物流体系外的临时禁入);

3.1.4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供应商中选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②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如项目需要)。

③签订一次性3年框架合同,首年合同价格为中标价,第二年合同价格在首年合同价格基础上降幅3%,第三年合同价格在第二年合同价格基础上降3%。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5人员要求:驻场人员至少4人。

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均具有投标人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无工伤保险情况下可提供意外保险证明)。

驻场人员至少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压电工作业)2个,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2个,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2个,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个,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

2)投标人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无工伤保险情况下可提供意外保险证明)

3)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体现养老保险)(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6月25日23时00分至2024年7月1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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