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米林县县城自来水厂供水提质增效项目施工(项目名称) 已由米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米发改【2024】9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米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社会投资0% 。招标人为米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米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米林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水厂包含:给水处理间2359.75㎡,吸水井及送水泵房173.34㎡,综合楼3821.71㎡,门卫室52.01m㎡,土石方等附属工程。改扩建二水厂包含:吸水井及送水泵房130.52㎡,滤池间430.22㎡,给水处理间1056.95㎡,变电站162.89㎡,机修库及仓库75.26㎡,加药加氯间改造275.01㎡,业务楼二层改造180.6㎡,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概算批复内所含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概算批复内所含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并且符合行业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 企业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 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投标参与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06-26 00:00:00 至 2024-07-03 00:00:00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3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4-7-16 9:4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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