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遥测及黑烟车视频监控设备运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JC
2.项目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测及黑烟车视频监控设备运维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其中分包一: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运维服务预算36万;分包二:黑烟车智能监控设备运维服务预算44万。
5.最高限价:80万。其中分包一: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运维服务36万;分包二:黑烟车智能监控设备运维服务44万。超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采购需求:目前我市已建成多套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系统,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检测数据准确有效,需对尾气遥测设备和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设备进行专业的维护,另需对1套遥测设备进行拆除,根据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相关规定进行拆解,并妥善移交至统一的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单位。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本制作费: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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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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