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安市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蓝田县垃圾填埋场(封场)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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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蓝田县垃圾填埋场(封场)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6-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2024-LY0611 项目名称###县垃圾填埋场(封场)水质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县垃圾填埋场(封场)水质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垃圾填埋场(封场)水质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 (3)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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