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促进贷款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国促进贷款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德国促进贷款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外资[2017]4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80%、单位自筹20%,招标人为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德国促进贷款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址: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区,兰州市雁滩606号路以东、S631-2号路以北区域。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对原人口委办公楼和西北人口信息中心楼(总建筑面积11058.73平方米)按照医养大楼设计建设规范,进行建筑平面功能重新规划布局、建筑结构构件加固、业务辅助用房和必要设备设施新增等改造,总高度42.6米。改造后的医养大楼新增建筑面积75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到11815.48平方米。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
2.5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约5285.081281万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3申请人按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得更换,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及其特定关系人允许不得更换。
3.4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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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日期: |
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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