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河西区规划延水道(规划内江路-规划太湖路)供热管网工程已由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项目代码2309-120103-89-01-46771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城安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5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7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城安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河西区规划延水道(规划内江路-规划太湖路)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规模为670米,沿规划延水道(规划内江路-规划太湖路)敷设管径DN1000,长度为670米的供热管线。,总投资额2500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西区规划延水道(规划内江路-规划太湖路)供热管网工程一标段,招标范围:0轴—9轴+12米,新建一次线DN1200,93米;DN1000,674米;DN400,44米;DN250,82米;DN200,60米;DN100,25米。总投资额1150.0万元。2.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7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02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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