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碳酸氢镁区域CO2供汽系统设备采购
2、建设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
3、项目总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估算额为325万元(含税)。
4、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碳酸氢镁区域CO2供汽系统设备采购,该项目所供设备需配合系统实现液态CO2转化为气态CO2,并将气体压力降低至0.1MPa,实现400-2000Nm3/h范围内定量稳定供汽。该项目包含储罐、汽化器、减压装置及检测装置等成套系统的供货
5、供货期及质保期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80日内具备发货条件。
质保期:1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包含体积≥100m3的液态CO2储罐及体积≥50m3的气态CO2储罐供货业绩各一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配套部分发票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应的要求,需提供附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技术协议);
3、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7月0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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