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1.谈判条件
本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6月份防爆电机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防爆电机采购,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期:收到甲方通知后60天内完成供货。
2.3交货地点:……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与本次招标相适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投标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KA)】,且投标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3供应商具有三份及以上(2021年6月1日至今20万元以上)的防爆电机销售业绩。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三年内和冀中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公司无诉讼纠纷(供应商出具书面保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3.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6月26日09:00时至2024年07月01日下载竞争谈判文件。
4.2竞争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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