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3)117号批准,招标人为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业主为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2.1.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2.1.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33000平米(约199.5亩),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规划停车位2500个,充电桩100个,配套用房33000平方米,新敷设雨水管道5120m,管道规模D800-D2000mm,新敷设污水管道5720m,管道规模D300-D1000mm,供水管道4260m,管道规模De315-De200,相关供配电设备、吊装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及附属工程。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2.1.5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6服务期限: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青岛保税港区邯郸(鸡泽)功能区停车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预算)以及后续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提交相关工作成果,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审查,直至通过审查止。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相关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勘察资质: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设计资质: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接管或冻结财产,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600:00:00至2024-07-01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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